博物馆展陈设计都是通过光、色、形、材等诸要素的恰当运用来完成的。空间形态、光照、材料、版式等要素在展陈空间环境中不是相互无关、孤立和分割的单体。而是共同作用并为整体空间服务的。
空间
第一节空间形态要素
博物馆的陈列布展可以说是空间的组合艺术,是把各种造型元素按一定形式进行组合的过程。从人的行为心理要素分析,人总在空间的开合之中寻找自身的适宜方位,适宜的开合空间。可使空间更加丰富、生动、有变化。由于人们对空间总是有不同的感受,博物馆展陈设计需要创造各种展示空间形态来满足不同层次的参观人群对展陈空间品质的各种需要。使博物馆成为观众感情与情绪的寄托之地。
空间的形态一般是以点、线、面、体等几种基本形式出现的,它们在空间中有各自不同的表现形态,并与材料、肌理和环境中的光色等要素共同作用,限定并决定着空间的基本格式和性质,而不同形式的空间又有着不同的性格与情感表达,给人不同的视觉感受。如高大的空间给人以崇高感,封闭式空间由于视野受限,人会感到压抑、郁闷,流动空间令人感到自然、舒畅。
空间呈现的形态种类很多,主要有:开敞空间、封闭空间、结构空间、母子空间、虚拟空间、物质空间、动态空间、流动空间、静态空间、共享空间、外的气氛不是凭空而来,正是由这些具体形态要素所共同创造的。全面分析并了解这些空间设计语言要素,有利于我们从空间的整体效果来把控形、光、色等诸多设计要素。凸空间、凹入空间、下沉空间、悬浮空间、室内空间、室外空间等。
展馆空间的分隔:
展馆空间的分隔方式主要有整体分隔、局部分隔、半隔半透的分隔、象征性分隔等几种类别。空间分隔的方法有:
1.可用展板、展墙将一个展厅空间分隔成若干个单元。2.利用展柜、展箱、悬挂展板进行局部分隔,构成半隔半透的分隔。3.运用不同的照明方式或光色来区分空间。4.利用不同材质及色泽来区分展厅空间界面。5.利用地面的高差及地面铺装材料来区分空间。6.还可通过展厅吊顶的造型、顶棚材料的处理来限定空间。
2.中心陈列
常常把重点文物或大型陈列品放置于展厅中心区域或陈列重点空间中,使观众一进馆就看到文物或展品。
博物馆藏品的价值是由与其相关的社会行为和社会活动所决定的,其意义并不局限于历史的,同时也涵括和反映当代社会的发展及时代特征。博物馆的文物展品陈列,要深人研究馆藏文物的内涵、特点。要考虑将陈列藏品置于其产生、存在和利用的社会历史背景中。
由于博物馆中的陈列品都是极其珍贵的文物,必须使之不受损伤。因此,展厅的温度、湿度、空气流通、自然光和照明灯光既要适合于展示展品,又要适应人的感官条件和舒适程度。同时展厅的温度与湿度要恒定:温度一般控制在18°C~25°C之间,湿度不要超过60%。照明光源最好不含紫外线,以确保展品不受紫外线的伤害。
人类的活动范围与行为方式所构成的特定尺度是界定其他设计尺度的标准。因此,文物与展品陈列的尺度,展板、展柜的高度均应以人体标准的绝对尺寸为基点,进行组织、设计与陈列。陈列密度也要适当。一般来说,博物馆陈列所占的面积不应超过陈列室地面与墙面面积总和的60%,以40%为佳。
一、文物与展品的陈列形式
1.展柜陈列,陈列壁柜、壁面嵌人式陈列展柜、小型文物展柜、大件文物展柜、文物组合陈列等。
2.开放式或半开放式文物陈列,是一种对陈列文物和展品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陈列方式,观众可近距离接触或直接触摸展品。